
中国虚拟货币司法处置新进展:人大课题组研讨会透露哪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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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的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30个招标课题,其中就包括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当时刘律师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进行了分析(详见:《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动向,已成为最高法院重点研究课题》),最近根据公开的信息得知,中国人民大学属于中标单位之一(另有西南政法大学也在此课题的研究)。
近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陈新旺法官、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警用装备事业部工程师麻哲等机关代表,以及中国移动咪咕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香港金融交易及服务有限公司、云账户技术(天津)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等参加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的闭门研讨会。
一、研讨会都说了什么?
我们从《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涉案虚拟货币处置问题研究”闭门研讨会顺利举行》这篇文章中可以了解到,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对于涉案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研究还在进行之中,课题组的负责人杨东教授表示课题组曾赴美进行调研;
北京三中院刑庭法官表示,在确定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的前提下,对于(涉币类)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计算、犯罪形态认定等方面都面临挑战(大白话就是目前没有形成实务惯例);
北京产权交易所介绍了联合处置的工作流程与最新进展(详见刘律师之前的文章:《北京市公安局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新渠道”是怎么回事?现在可以开放处置了吗?》)。
公安部一所工程师麻哲认为,法院和公安机关在执行环节协同配合很重要。建议以“双委托机制”,由境内、境外独立主体承担处置任务。对于涉案虚拟货币的托管,可以通过履约保函、冷钱包与保险配套等方式提升安全性。
其他专家的观点刘律师就不再赘述。
二、当下处置实务有无新情况?
通过该研讨会的内容,刘律师判断目前中国人民大学课题组对于涉案虚拟货币的处置研究还是处于前期阶段,目前还没有结论性的观点出来。
无论是课题组到美国调研,还是法官的观点都基本停留在学者型的理论阶段。
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和公安部一所倒是在实务中有新进展。比如前些天北交所和北京市公安局签订了《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但根据刘律师了解的情况,真实的处置业务并非由北交所直接下场,而是再委托服务公司(即第三方处置公司)进行处置。
当下的处置实务仍然是以境内、境外的联合处置为主,并没有什么新的变化。但从刘律师的个人感受上来说,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对于处置的推动明显放缓,其中主要原因就在于各地对涉案虚拟货币到底能否合规处置仍有疑虑。
但北京市公安局的“官宣”从客观上来讲,确实可能推动全国未来的处置工作。因为北京市公安局应该是第一家公开详细介绍其在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业务的合作细节的。
三、最高院的课题研究对未来的处置模式的影响
通览研讨会的宣发文章,刘律师关注到中国人民大学的课题组的专家们关注的点有:
第一,北京三中院民庭法官提到各地法院在执行涉币类案件中存在困境。那么未来司法机关端处置机关有无可能由现在的公安机关委托,转移到由法院的执行局来委托处置?
第二,处置服务费要进一步透明化。不止一位参会者表示未来需要处置价格的合理性、费率透明等问题作为研究重点。
第三,跨部门合作机制会更加普遍。在委托端,未来至少需要公安、法院、政府财政部门,甚至还需要央行(各地分行)、外管局(各地分局)等部门一起合作;在处置端,以境内境外联合处置的模式下,最终的处置变现需要在境外进行,如果在境外处置时发生法律纠纷,还需要境外司法机关与内地司法机关的跨境司法协作。
四、结语
在中国没有建立虚拟货币国家战略储备前,内地司法机关扣押的虚拟货币最终都要面临被处置变现;而在“9.24通知”没有被修改或废止前,中国内地谁也不能进行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业务,还是需要在境外进行处置。
对于司法处置的合规,既需要理论端的合规论证和设计,也需要实务端的拼创和试验,尤其是对于涉案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这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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